所有申请人都需要的材料
1 、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的 个人五年因私护照
2 、个人二寸免冠 照片 6 张 ;
3 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;
4 、申请人所在的 户口本原件 ;
5 、 家庭资料表 ( 由我公司提供,请务必详细、准确、真实填写表格中全部项目。包括父母姓名 -- 即使已过世 ) 。
在职人员 还须提供如下材料:
6 、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的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或 营业执照副本的公证书原件 。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7 、 个人有效存款证明
(金额在 $4000.-- 以上,或等值人民币),以示个人有足够能力承担欧洲旅游的全部费用。存款证明即由银行开具、有效期在三个月以上的正式“存款证明”;
8 、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由法人代表签字,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担保信或放假信 ;
9 、申请人名片 2 张(如果有)。
注意事项:
A 、如申请人可以自行缮制担保信,请参照附后担保信格式;如无法办理,请提供 3 张空白抬头信纸。抬头纸须印有公司名称、地址、电话及传真,并要求有领导签名;
B 、申请人户口本上“服务处所”一栏中注明的工作单位必须与其提供的单位抬头信纸,即申请人现工作单位一致 ;
C 、对护照签发地不在北京领区的申请人,若其确系在北京领事区域内工作,须提供该申请人的暂住证。并且暂住证上的工作单位须与提供担保信的单位,即现工作单位一致。
退休人员 还须提供如下材料:
1 、申请人 退休证原件 ( 退休证上的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必须与户口本上相应内容一致 ) ;
2 、 个人有效存款证明 ( 金额在 $4000.-- 以上,或等值人民币 ) ,以示个人有足够能力承担欧洲旅游的全部费用,并保证会按时回国。存款证明即由银行开具、有效期在三个月以上的正式“存款证明”。
18 岁以下学生 / 儿童 还须提供如下材料:
1 、 学校准假证明;
2 、 亲属关系公证书 ,中英文对照:
a) 如系单亲带孩子去欧洲,须提供配偶的授权公证,中英文对照。公证书上须声明“本人同意配偶带孩子前往欧洲旅游”。离异的也同样办理;
b) 父母双方都不去,并委托他人(包括孩子的其他亲属)带孩子去欧洲,须提供孩子父母双方的授权公证书。公证书中须声明“父母双方均同意孩子前往欧洲旅游,在此期间由指定受委托人照顾”,还须注明受委托人与孩子的关系。
注意事项: 18 岁以下学生 / 儿童必须有监护人跟随出行。
注:使馆规定,申请人户口本、营业执照、退休证均需翻译,如客人无法自行办理,我社可代为翻译并收取一定费用。 |